校企双方生产实习协议书
甲方: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
乙方(实习单位):广州桥集拉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签约地点:广州桥集拉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2012年________________
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2011级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“订单班” 邓嘉文等12名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,根据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达成以下协议,以便各方共同遵照执行。
一、学生必须是甲方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,并需向乙方提供由甲方出具的推荐表原件。
二、学生在乙方的实习期自_2012年__7_月_16_日始至 2012年_8月 _19日止,实习工作岗位是 顾问部等工作岗位。乙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安排学生工作,并给与 1000 元/月的实习补贴。
三.实习期间,乙方与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。
四.实习期间,学生应服从乙方管理(如工作安排等),遵守乙方规章制度且不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。乙方负责学生实习期间从事实习工作的安全责任,但学生因违反甲方、乙方的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则责任自负。
五.发生以下情况时,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实习协议:
1. 学生在实习期内考核不合格;
2.学生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;
3.学生严重失职、泄密、营私舞弊,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;
4.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,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;
5.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甲方推荐表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,经查证据确凿者;
6.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。
六.学生不得擅自离职,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离职,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,经甲方、乙方都批准后方可离职,否则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当月的实习补贴;甲方不予计算学生实习学分,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七.实习结束后,乙方负责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,考核其实习成绩,并记入学生《顶岗实习报告书》;如果学生符合乙方的用人要求,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。
八.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若协商无果,任何一方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。
九.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章): 乙方(签章):
代表人签字:钟祥荣 代表人签字:吕杏园
联系电话:13710586672 联系电话:13926184320
2012年7月16 日 2012 年7月 16日